從 0 到 1 的關鍵決策:我該成立「行號」還是「公司」?
創業的第一步不是找店面,而是選對「法律身份」。這將決定您未來的稅務負擔與經營風險。請參考以下快速比較:
| 項目 | 行號(獨資、合夥) | 有限公司 | 股份有限公司 |
|---|---|---|---|
公司名稱及規定 |
XX商行 * 同縣市內不得重複 |
XX有限公司 * 全國不得重複 |
XX股份有限公司 * 全國不得重複 |
法人資格 |
無 | 有 | 有 |
適合對象 |
小型店家 (咖啡廳、美甲、小吃店、微型網拍) |
家族型企業、小型團隊 | 成長型、需集資或上市櫃 |
成立條件 |
1.獨資:1人 2.合夥:2人以上 |
1 人即可 | 1.至少2位自然人股東 ; or 2.至少1位法人股東 |
股東年齡 |
可未成年 | 負責人要成年,其餘可未成年 | 全部要成年(設立時) |
資本額 |
不限(特許行業例外) | 無最低資本額要求(特許行業例外) | |
存款(資本)證明及簽證 |
資金無須到位,但25萬以上需存款證明 | 資金需實際存入,並經會計師查核 | |
股權轉讓 |
全體出資人同意 | 需其他股東同意 | 自由轉讓 |
股東責任 |
無限責任(須以個人財產償還) | 有限責任(以出資額為限) | |
發票開立 |
可申請免用發票 (視規模而定) | 使用統一發票 | |
營業稅 |
1% (收據) / 5% (發票) | 5% | |
盈餘分配 |
盈餘併入個人綜所稅 (最高 40%) |
1. 盈餘分配有彈性,於次年六月底前可視公司狀況決定是否分配給股東 2. 未分配之盈餘需加徵5% |
|
適用情境 |
適合小本經營,未求事業體版圖擴張 | 資產保護最完整、具有股東個人身分色彩,適合家族企業、限制外部股東之加入 | 快速擴張、吸引投資,經營權與所有權可分離,但較難限制新股東加入 |
專家觀點
雖然「行號」設立門檻低,但隨著營收擴大,其無限清償責任與高額個人稅負將成為隱憂。若您以長久經營為目標,「有限公司」通常是保障個人資產、同時享有稅務彈性的最穩健起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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