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利事業所得稅

稅率
【 2026.04.23 】

109年度起,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者,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20%,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。1.其起徵額、稅率及應納稅額計算公式說明如下:

1P120,000元以下者,免徵

2P超過120,000元且在200,000元以下者,T=P-120,000元)×1/2

3P超過200,000元者,T=P×20

T=稅額 P=課稅所得額】

2.營業期間不滿1年者,換算全年所得核課。

3.獨資、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,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稅額。

(所得稅法第5條第5項)

(所得稅法第71條第2項)

 

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