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業稅

營業稅試算
【 2026.04.20 】

()  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:

以當期(月)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之餘額,為當期(月)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。某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,其銷售額300,000元,銷項稅額為15,000元,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為10,000元,其應納稅額為5,000元,計算如下:

300,000×5%=15,000................銷項稅額

15,00010,0005,000.................應納稅額

()  查定課徵營業人:

由主管稽徵機關依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規定,計算其每月查定銷售額,再將查定銷售額乘以稅率而得到查定營業稅額。

查定銷售額×稅率=查定營業稅額。

某小規模營業人,1101012月份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定每月銷售額為100,000元,經按其申報符合規定之進項稅額10,000元,得扣減百分之十,其應納稅額計算如下:

100,000×3)×1%-10,000×10%=2,000

 

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

營業稅試算相關連結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etw158w/40